【平常住房日期更改及取消訂房:依消保會公布『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』辦理】
- 訂金不得超過房價定價的30%。
- 入住前二週取消,全額退費。
- 10~13天前,退費訂金七成。
- 7~9天,退費訂金五成。
- 4~6天,退費訂金四成。
- 2~3天,退費訂金三成。
- 1天前退費訂金兩成。
- 當天才退房,不予退費。
【三日以上連續假日住房日期更改及取消訂房】
- 預定住宿日前6日內:不得更改住宿日期及取消訂房,若未進住則以自願放棄處理,訂金不予退還。
-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前20日:可變更住宿日期,訂金保留6個月,可另訂住宿日期(自預住 宿日算起)更改壹次為限,逾期則視自願放棄,訂金不予退還,本期限內亦不得取消訂房。
- 預定住宿日期前21日:可取消訂房,退還全數訂金。
- 退訂金須請您提供存摺正面照片,並寄e-mail至rygu823230@gmail.com,並備註您的訂房日期/姓名/當初匯款金額,我們將盡快為您辦理退訂手續
- ※ 註:預定住宿日前6日內,若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天災)則依第二項規則辦理。